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驾培学时造假 专项整治的通知

日期:2018/5/31 0:00:00
作者:

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文件


台运管办〔2017〕24号


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驾培学时造假

专项整治的通知


各县(市、区)运管局:

为贯彻执行省运管局《2017年全省道路运输工作要点》精神,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,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质量,保障驾培学时真实有效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次“驾培学时造假专项整治”行动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通过专项整治行动,全面遏制乃至杜绝伪造学时数据、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学时造假行为,维护驾培行业秩序,保障学时真实有效。

二、整治内容

(一)检查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平台是否通过符合性检测。

(二)检查驾培机构培训计时终端是否按照《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》相关规定上传学时数据、教学车辆GPS信号、学员和教练员图像或视频等有关资料和信息。

(三)检查第二部分场地教学时,教学车辆是否在核定的教练场地从事教学活动,其GPS信号是否在核定的电子围栏内。

(四)检查教练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第三部分道路驾驶培训教学。

(五)检查学员的驾驶培训数据(行驶里程、时间等)是否异常。

(六)检查是否使用“跑马机”等作弊工具进行学时伪造。

(七)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计时终端计时学员与实际学员是否一致。

(八)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计时终端计时教练员与实际教练员是否一致。

三、整治方式与时间

采取“双随机”抽查的形式进行网络核查与实地检查。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检查,每次检查驾培机构数不少于25%,一般情况不重复抽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四、整治要求

(一)健全机构,统筹领导。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,市局成立学时造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组织与指导专项整治行动。由张萍担任组长,林钧、孟光平担任副组长,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驾培科(电话:0576-88325091),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工作。整治小组成员由市、县驾培管理部门、稽查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。

    (二)周密部署,严格执行。整治小组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对驾培机构进行检查,并填写《2017年度全市驾培学时造假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》(见附件1),通过实地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,全方位检查学员驾驶培训数据真实性,并对现场教学车辆进行系统检查,全面排查学时造假设备。

(三)各县(市、区)运管局应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小组的检查,共同保证此次整治工作顺利进行。

五、处理办法

(一)若发现驾培机构存在不如实签署培训记录的:

1、依据《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相关条款从严处理。

2、按照《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信用评价标准》对驾培机构信用情况进行记分,现场填写《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检查记录表》(见附件2),并及时录入企业信用考核管理系统。若发现未按规定使用驾培计时IC卡的,每人次扣50分;使用驾培计时IC卡弄虚作假的,每人次扣20分;带教教练与显示学时的教练不一致的,每人次扣10分;不签署培训记录的,每次扣100分;培训记录签署弄虚作假的,每次扣200分。

(二)若发现教练员存在不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及培训记录的:

1、依据《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相关条款从严处理。

2、按照《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考核标准》对教练员诚信情况进行记分,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教练员诚信等级档案。若发现教练员诚信记分累计达20分及以上的,应立即对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,收存并锁死教练员执教IC卡。

(三)对企业信用考核评级为B级的驾培机构,列入重点监管对象,并取消年度一切评优资格。

(四)建立通报制。市运管局将每一季度进行的专项整治结果予以通报。

(五)若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,如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,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
附件:1.2017年度全市驾培学时造假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

2.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检查记录表

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   

2017年3月29日 

抄送:省道路运输管理局,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。

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3月30日印发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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